 教师资格条例

教学成果奖励条例
 中小学校园环境管...
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...
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

  电教室管理制度

  教师考核标准及量...

 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

  教学管理制度

  教职工考勤制度

  宁江区第六中学教...

 
 
电 教 室 管 理 制 度

  为加强电教室的管理,延长电教室设备使用寿命,请各位教师严格遵守以下制度:
  1.使用电教室的教师应提前向电教管理员申请,电教管理员做好准备。其他部门使用电教室要须主管领导批准。
  2.上课的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,排好学生座位(一般按教室座位就坐),并教育学生不能随便搬动桌椅;除正常教学需要外,学生不准随便上讲台乱动设备;教育学生讲究卫生,不乱丢纸屑、不乱写乱画。
  3.有学生在时教师不能离开电教室。上课前教师不能使用电教设备供师生娱乐。下课后应及时带学生有秩序离开电教室。电教管理员每个月须将各教师使用电教室设备情况、卫生情况汇总给教务处。
  4.新教师使用电教室前应先参加培训后方可申请使用。
  5.在使用完电教室后,记得关闭电源,如不关闭电源,出现问题学校将追查责任。
  6.应节约使用投影仪,因为投影仪灯炮寿命短、价格贵(灯炮寿命大约2000小时,而价格大约是3500元,即平均每小时2元)。教师在不需要使用投影仪时,应尽快关闭投影仪。 
  7.在关闭总电源之前,一定要检查电脑是否已安全关机、投影仪是否已可安全关闭。
  8.在使用电教室后,应登记好《电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》。

 
Copyright 2006 © 松原市宁江第六中学 All Right Reserved
技术支持:中国电信松原分公司